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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收取的滞报金是如何计算的?
    发布时间:2013-08-30 08:51:40  浏览:2456次
    问:您好,我司上个月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电子产品,因公司人事调动原因,货到港后近20天才向海关申报。海关说要交滞报金5万元,我司觉得有点离谱,才迟报了几天,怎么要交这么高的滞报金呢?请问海关对进口货物收取的滞报金是怎么算的?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应当按日计征,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另有规定的除外。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千分之零点五,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人民币一元的部分免予计征。征收滞报金的计算公式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期间。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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