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有一位亲友因走私,最近被海关刑事拘留,现在听说海关计算出来的“应缴税额”税款有100多万,请问海关确定的“应缴税额”应包括哪些税款?如何来进行计算核定?谢谢。
答: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具体计算依据及流程请参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