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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情况下海关要求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担保备案?
    发布时间:2013-11-05 08:40:07  浏览:577次
    问:您好,我成立一家专门从事加工贸易的公司,马上要去向海关进行备案申请,我听人说要备案就要提供担保,请问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是对任何的企业都要进行担保才能备案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在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予以备案:(一)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案件未审结的;(二)因为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限内。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海关有理由认为其存在较高监管风险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办理,并书面告知有关企业:(一)租赁厂房或设备的;(二)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三)加工贸易手册申请两次或两次以上延期的;(四)办理加工贸易异地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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