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减免税
    用减免税设备来抵债违反海关规定了吗?
    发布时间:2013-11-28 08:40:38  浏览:1217次
    问:您好。甲公司欠我司货款不还,一直赖帐,后来我司就到甲公司去把他们的设备拉走了,抵债。前几天海关稽查科的人来我司调查,说我司从甲公司拉走的设备是减免税设备,还在监管期内,如果我司不交还,将对我司进行处罚。请问真是这样的吗?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在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海关监管年限内,未经海关许可,减免税申请人不得擅自将减免税货物转让、抵押、质押、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虽然贵司不是减免税申请人,但将海关的监管货物强行拉走,使其脱离海关监管,这也是违反海关监管的行为。建议贵司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释纠纷。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