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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海关复议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应包含什么内容?
    发布时间:2013-12-16 08:49:03  浏览:852次
    问:我在旅游回国时被海关扣留了一批字画,打算就此事向海关提起行政复议。由于我所在的城市离海关较远,打算委托一名当地的朋友作为代理人,请问相关的委托书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应当向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载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及邮政编码;(三)委托事项和代理期间;(四)代理人代为提起、变更、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参加行政复议调解、达成行政复议和解、参加行政复议听证、递交证据材料、收受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等代理权限;(五)委托日期及委托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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