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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是废物而托人进口构成走私废物罪吗?
    发布时间:2014-01-16 08:53:44  浏览:874次
    问:您好。我有一位朋友在香港购买了一批废旧塑料制品,在内地托人报关进口,许可证由报关进口的人负责办理,结果进口时被海关查获,现在朋友被海关刑事拘留了,请问他知道是废物,但要求报关进口方办理许可证进口,这也会构成走私废物罪吗?谢谢。

    答:您所述情况,如果您的朋友的确对被委托人有提出办理许可证的要求,并且确定了双方的责任,则可表明其没有逃避海关监管的故意,则不能构成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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