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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货物扣留后权利人能够要求货主提供货源地吗?
    发布时间:2014-04-02 08:38:16  浏览:834次
    问:您好。我司成功向海关举报仿冒我司商标的货物出口,海关也扣留了货物,我司是否可以要求海关提供货物的来源地?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将货物的名称、数量、价值、收发货人名称、申报进出口日期、海关扣留日期等情况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您所提及的信息,应通过其它法律途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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