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在国外工作,想快递几盒化妆品给国内的朋友,请问要向海关交税吗?要打多少税?谢谢。
答: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寄自或寄往国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关于征税税额的规定,请参阅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