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公司一家客户因为将免税进口的设备出借给另一家企业,被海关稽查时发现,移交缉私部门,以走私案立案。请问出借方并未因此获利,只是设备闲置为避免设备因闲置失效,才借给他人使用,也会构成走私罪吗?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减免税进口设备擅自挪作他用但不存在销售牟利行为的,不构成走私罪。但会涉及行政处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