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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是否构成走私罪?
    发布时间:2014-05-30 08:39:01  浏览:2472次
    问:我是做国内大米生意的,去年有一个泰国大米商找上门,问我们要不要进口泰国香米。我看价格还行,但我表示我没有做过外贸不了解怎么操作。他说他们有进口大米的代理权,可以帮我们代理进口。后来海关来调查说我们是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可能已经构成走私罪。我感到非常诧异,我什么税都交了,为什么说我走私?  

    答:您是否犯走私罪,应具体分析整个案件,主要是您与代理公司之间是如何约定的。另外,可以参考《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依照有关法律对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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