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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进口涉两用物项证的设备是否要办证?
    发布时间:2014-07-08 08:29:04  浏览:1192次
    问:您好。我司进口一台设备,查监管条件是要两用物项证,但我司是以暂时进境方式进口,期满复出境,查了暂时进出口办法,说是可以免证,但海关要求办证,请问应该到底是否要办证?谢谢。

    答: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管理目录》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除非是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内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除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免于交验许可证件。因此,你所述情况应适用两用物项方面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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