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从美国4S代理商那里进口美版豪车,其价格构成比较复杂,因为经过了几手,有一些购货佣金,海关认为这些这几手交易的费用不是购货佣金而是中间贸易商的利润,所以要全部计入完税价格。我司涉嫌走私,老板已经被刑拘。请问该怎么办?谢谢。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购货佣金是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应当计入完税价格。换句话说就是购货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但是现实经济贸易中的一个难点是采购代理人与中间贸易商差异的模糊化给这一笔费用的定性带来了难度。建议从整个贸易中,这几手交易参与者所起的作用以及报酬特点来确定费用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