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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进口货物的暂定税率与其他税率适用顺序问题
    发布时间:2014-08-15 08:35:01  浏览:810次
    问:您好,自从取消报关员考试以来,我们公司决定自行申报进出口报关,但是在实践中我们总是弄不清楚我们国家进口的暂定税率是怎么适用的,请问可以帮我们具体分析一下吗,谢谢了。

    答:您好,我们国家对于进口货物,设置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针对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出口税率的出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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