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走私案件批捕后检察院就不再管了吗?
    发布时间:2014-08-18 08:50:18  浏览:982次
    问:您好。我们公司涉走私,老板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我们认为该案是一起错案,所以向检察院递交资料请求撤销逮捕。可是检察院案管中心说,案件已经回到缉私那边,现在不归他们管了,不收我们的材料。请问是这样的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建议贵司向检察院提起羁押的必要审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