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走私犯罪中能否作为从犯?
    发布时间:2014-10-28 08:55:04  浏览:895次
    问:您好。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员工根据公司老板的指示制作虚假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现在起诉书指控该名员工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请问能否作为从犯?谢谢。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 (法释〔2000〕31号),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司法实践中,走私案件,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般也会比照从犯来处罚。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