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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走私又贩卖毒品会两罪并罚吗?
    发布时间:2014-12-24 09:37:07  浏览:1207次
    问:您好。走私海洛因入境后,又将海洛因贩卖出去,是否同时犯走私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两罪并罚?谢谢。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8]324号),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确定罪名,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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