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公司是一个自主研发、生产型企业,拥有自己的商标,因为市场的发展,我公司扩大了原有商标的内容,但由于种种的原因,我司没有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变更,我想问一下这样是不是海关就不会保护我公司的商标权了?会有什么后果?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备案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知识产权权利人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给他人合法进出口或者海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有关备案,也可主动撤销有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