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1号,监管方式代码为“0200”(料件放弃)的名称和适用范围调整为:监管方式代码“0200”,简称“料件销毁”,全称“加工贸易料件、残次品(折料)销毁”,适用于加工贸易企业因故无法内销或者退运而作销毁处置且未因处置获得收入的料件、残次品,其中残次品应按单耗折成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