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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走私记录的人还可以成立报关公司吗?
    发布时间:2015-03-12 14:17:02  浏览:856次
    问:有几个朋友想合股成立一家专业报关行,其中有一个朋友曾经做过水客被判过刑,请问他可不可以作股东?

    答: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127号)规定报关企业的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仅要求报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走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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