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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加工的货物能认定为在国内完全获得而申请原产地证书吗?
    发布时间:2015-04-07 09:09:03  浏览:1090次
    问:您好,我司在保税区内有工厂,现在主要从香港进口货物再进内地简单加工复出口,这些加工工序为分拆、贴条码、包装,我们能认定为在国内完全获得而申请原产在证书吗?谢谢!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在确定货物是否在一个国家(地区)完全获得时,不考虑为货物销售而作的包装等加工或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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