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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有权调整关税税率吗?
    发布时间:2015-06-04 09:26:19  浏览:1043次
    问:您好。我是一名记者,日前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1号》,自2015年6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护肤品、西装、短统靴、纸尿裤等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税率。请问海关总署有权调整关税税率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设立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税则》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的调整和解释,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决定实行暂定税率的货物、税率和期限。调整关税税率属国务院的职权,所以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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