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非居民旅客进境携带的电冰箱需要征税吗?
    发布时间:2015-06-24 09:20:37  浏览:1024次
    问:我们公司的美国主管想带家人过来中国定居,现在想搬一些家用电器,包括一个大型的冰箱,听说中国对于这种情况是给予税收优惠的,请问是免关税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非居民长期旅客取得境内长期居留证件后方可申请进境自用物品,首次申请进境的自用物品海关予以免税,但按照本规定准予进境的机动车辆和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除外。再次申请进境的自用物品,一律予以征税。该规定所指的“20种商品”是指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