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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寄奶粉超过1000元可以以个人物品申报通关吗?
    发布时间:2015-07-27 09:22:52  浏览:2064次
    问:您好,我让朋友从德国帮我寄几罐奶粉回国,价值大概2000元,请问可以以个人物品申报通关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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