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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年度淡季每月纳税不到4次能否申请汇总征税?
    发布时间:2015-08-12 08:53:05  浏览:1164次
    问:您好,我司计划申请海关的汇总征税资格,但银行说我司去年二季度淡季时有3个月每月纳税次数不到4次,不能申请汇总征税,请问能否要求海关特事特办?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3号,适用汇总征税模式的企业应是进出口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并且符合该公告明确的若干条件:条件之一是上一自然年的月均纳税次数不低于4次。根据该规定,纳税次数以全年的平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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