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减免税
    已办理备案但今年被移出外资鼓励项目的设备是否受影响?
    发布时间:2015-08-17 10:12:00  浏览:1193次
    问:我司已经办理减免税备案的设备,已经不在2015年发布的新外商鼓励项目内,请问是否意味着此后还未进口的部分必须征税了?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9号,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2015年4月10日以前(不含4月10日,下同)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日期为准,下同),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鼓励类范围的,可继续按照规定办理免征进口关税手续。但有关项目单位须于2016年4月10日以前,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逾期,海关不再受理上述减免税备案申请。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