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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货物到港未交税因销路不畅可以放弃吗?
    发布时间:2015-12-07 09:14:53  浏览:871次
    问:我司一票已经到港的货物因原来的客户放弃订单,一时找不到下家,交税进口后仓储或退运成本又较高,不如直接放弃,请问是否可行?

    答:根据《海关法》,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你所述情况可参照此条处理。但如果货物本身存在违法情形,作为货物收货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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