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前刚刚放行的货物可以退税吗?
    发布时间:2016-01-04 10:19:40  浏览:1054次
    问:我司从韩国进口货物上月征税放行,了解到12月20日中韩自贸协定生效,请问上月征税的韩国货物可以退回已交税款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9号),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货物征税后向海关申请适用《中韩自贸协定》协定税率的,已征税款不予调整。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