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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产地证书可以在货物进口后补交吗?
    发布时间:2016-01-07 17:00:57  浏览:1325次
    问:您好,我司从越南进口了一批大米,由于国外供货商的原因,原产地证书现在无法提供,请问我司可以在货物进口后补交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原产地申报为优惠贸易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的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未依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提交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的,应当在申报进口时就进口货物是否具备相应优惠贸易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原产资格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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