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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货人应在多久时间内申请退还保证金?
    发布时间:2016-01-08 08:57:54  浏览:1366次
    问:我司一直都是从新加坡进货,最近由于货要的比较急,供货商那边没法出具原产地证书,我司申报进口时向海关缴纳了保证金,现已经补交了原产地证书,请问我司应在多久时间内申请退还保证金?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进口时已就进口货物具备东盟成员国原产资格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申明适用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税率的,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自收取保证金之日起3个月内,向海关申请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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