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朋友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被海关立案侦查,目前被关在某看守所,听说海关已经向检察院提请批捕了,请问海关在批捕前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