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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可以用其他企业的保税料件进行串换吗?
    发布时间:2016-01-22 09:29:30  浏览:1042次
    问:您好,我司是一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在料件加工的过程中,由于国外客户增加订单导致原料不足,请问我司可以先用其他企业的保税料件加工生产,到我司进口后再还吗?我们两个公司的保税料件是一模一样的,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可以在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串换,但是被串换的料件应当属于同一企业,并且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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