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审被判三年,感觉有点重了,上诉后,家人又觉得把握不大,反而怕影响服刑之后的减刑,所以想撤回起诉,请问可以吗?
答:您好。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