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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检部门对废物的检验证书无效吗?
    发布时间:2016-03-21 09:53:58  浏览:970次
    问:进口边角皮料时,与海关就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认定产生了争议,我们拿到了口岸商检的检验证书,但海关说无效,说必须到深圳的一家商检实验室再有效,请问是否如此?

    答:根据《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海关总署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进口废物实施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检检联[1996]11号),进口废物由运抵口岸所在地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口岸商检机构凭国家环境保护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及其他必要单证受理报验。经检验未发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向报验人出具《检验情况通知单》;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向报验人出具《检验证书》、并及时以《检验证书》副本通知口岸海关和当地环保部门依法处理。该文目前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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