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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物流中心的封关验收是由海关总署来执行吗?
    发布时间:2016-03-25 09:44:09  浏览:1359次
    问:我司正准备成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总署等几个部门已经批准设立了,请问到时正式运营之前的封关验收是否由海关总署来执行就可以了?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企业自海关总署出具批准其筹建物流中心文件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总署申请验收,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等部门或者委托被授权的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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