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有几票货物涉嫌伪报价格走私,但是我司其实考虑到税收安排,有的低报,而有的是高报的,请问这个有多大问题吗? 海关如何查实真实价格?谢谢。
答:走私必须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及偷逃应缴税款之故意,如果贵司出于税收安排从事的报关活动,应向海关提交材料予以说明。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十一条,走私犯罪案件中的伪报价格行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进出口货物、物品时,向海关申报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物品的价格低于或者高于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对实际成交价格的认定,在无法提取真、伪两套合同、发票等单证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付汇渠道、资金流向、会计账册、境内外收发货人的真实交易方式,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证据材料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