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海关缉私部门如何确定我们的违法所得?
    发布时间:2016-04-05 10:22:42  浏览:1472次
    问:公司涉及倒卖保税成品被查,实际货物已经被卖了,仓库里并没有存货,后海关认定我们有违法所得三千万需要追缴,请问一下,他们将如何确定我们的违法所得额?谢谢!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二十四条的规定,在办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案件中,对于走私货物、物品因流入国内市场或者投入使用,致使走私货物、物品无法扣押或者不便扣押的,应当按照走私货物、物品的进出口完税价格认定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走私货物、物品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进出口完税价格的,应当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认定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