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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红油案要追究一般船员的刑事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6-07-08 09:49:40  浏览:1972次

    问:我有个老乡是走船的,几个前他约我到他们船上做一船员出海运输红油。后来被海关查扣了,船长已经被关押,我被取保候审,请问我只是作一般船员都不了解情况,会被判刑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对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实施海上走私犯罪行为的运输人、收购人或者贩卖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运输人,一般追究运输工具的负责人或者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但对于事先通谋的、集资走私的、或者使用特殊的走私运输工具从事走私犯罪活动的,可以追究其他参与人员的刑事责任。您做为一般船员是有机会争取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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