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出售走私进口的货物缴纳的增值税款可以从偷逃税款中扣除吗?
    发布时间:2016-08-01 09:34:13  浏览:1518次

    问:您好,我司是一家外贸公司,因涉嫌低报价格走私被海关缉私局立案侦查,这些货物我司已经出售给国内买家了,现在海关计核出来的偷逃税款有500多万,请问我司出售这些货物所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从偷逃税款中扣除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对走私犯罪嫌疑人因出售走私货物而实际缴纳走私货物增值税的,在核定走私货物偷逃应缴税额时,不应当将其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从其走私偷逃应缴税额中扣除。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