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公司一直以一个编码报进口关,现在海关对我司产品进行取样化验后认定我司的编码有问题,然后就依此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还要我司补征税款,请问一下,海关化验后作出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其执法的依据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6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海关化验中心和委托化验机构的鉴定结论是海关执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