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一公司的行政主管,我司因擅自销售进口料件被缉私局立案侦查,公司的老总也被立案,现法院通知要开一个庭前会议,请问被告人是一定要参加的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