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亲戚是一专业“水客”,因涉嫌走私被缉私局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他家属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了,但一直没消息,请问检察院不同意取保的话会出书面通知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