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是香港人,为内地车主开深港两地车,现在海关检查时发现我开的车有夹带走私货物,请问一下,作为一个司机不知情的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走私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如果作为知情者与走私犯通谋才可被认定为走私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