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手机制造工厂在进口手机时,为手机外形设计而向法国设计公司支付的工程设计费,可以在进口货物时不计入完税价格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且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的价值,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应当计入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