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朋友因涉嫌走私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律师一直想跟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律师意见,但都没有机会,请问律师可以向检察院提当面陈述律师意见的申请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十四条,在人民检察院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要求听取其意见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联系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对听取意见作出安排。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移送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