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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货物原产地证过期是否一定会被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7-07-13 09:21:51  浏览:2953次

    问:您好,我公司最近分两票向海关申报进口冻圆鳍鱼,随附了两份冰岛原产地证书,海关发现截至申报日期原产地证已经超过有效期不享受关税减免优惠。随后我司向海关交纳了与短征税款足额的保证金,海关也对货物放行了,现报关行说我们这个后续还会继续被行政处罚罚款,请问这种情况一定会被罚款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款,海关可以对你司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但是实践中因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建议你司积极与海关沟通说明实际情况争取不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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