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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货物在第三方国家进行简单包装能算在这个国家原产的吗?
    发布时间:2017-07-21 10:02:18  浏览:1837次

    问:从斯里兰卡进口散装茶叶,到越南分装,再从中越边境运进来,请问原产地会发生改变吗?谢谢!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在确定货物是否在一个国家(地区)完全获得时,不考虑下列微小加工或者处理:(一)为运输、贮存期间保存货物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二)为货物便于装卸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三)为货物销售而作的包装等加工或者处理。所以,如果在越南仅为货物销售而作的包装等加工或者处理,不应当算为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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