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从台湾进口一批海藻肥,现在海关说要审价,说我们的申报的价格太低了。报关都报了一个星期了还没报下来,为了避免产生更多的仓柜租费用,我们同意了海关的估价,但我们想要海关给出书面的估价说明,是否可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后,纳税义务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海关就如何确定其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做出书面说明。海关应当根据要求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估价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