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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仅罚款5000元就被海关定为失信企业是否过于严苛?
    发布时间:2017-08-21 10:25:09  浏览:1554次

    问:我公司因为报关人员在报关过程中擅自作主更改报关单证,导致被海关认为用虚假单证走私,涉及少缴的税款仅5000多元,但是定性是走私行为,据说后续还要被调级为失信企业。而整票货物的税款实际上接受100万元。请问这种明显轻微的违法,少缴税款所占的比例也极小,由此就定为失信企业,导致企业以后经营一系列的受困,弄不好还要倒闭,海关的处罚是否有失公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有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为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但是行政执法行为除了合法,还要合理。对于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的,应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考虑企业日常经营的合法状况、是否初犯偶犯等,慎重实施对企业合法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管理类别调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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