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破产后,因为其他客户走私案牵连,说涉嫌收购走私货物,现在原来的主管跑了,请问是否还要对公司进行处理,是否会要求原公司的其他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高检发﹝2002﹞4号),你所述情况,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