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加工贸易中的边角料、副产品等内销时,都是折算为料件补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边角料、副产品按报验状态申报补税,残次品折算为料件补税。因此,并非所有加工贸易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内销补税情况,都要折算为料件。